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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學產基金補助108年度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前開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

三、補助要點及上傳資料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工讀服務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網 http://www.thvs.mlc.edu.tw/ 進入)。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委辦學校聯絡人施博元先生,聯絡電話:037-992216#711。

四、教育部原始來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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