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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函知「101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校院學生申請出國參加國際性競賽及發明展經費補助之程序」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5月11日臺高(一)字第1010087487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及發明展作業要點」(如附件)辦理。

 

三、旨揭申請作業,各校學生如有意於101年8月1日至102年1月31日出國參加國際性競賽,得依前開要點計畫書格式擬具補助計畫,經完成核章後,以學校為單位於101年6月15日(星期五)前備文報部,逾期不予受理。凡經審核通過者,教育部將依規定辦理補助款撥付。

 

四、相關申請表件請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網頁(http://www.edu.tw/high/index.aspx)「資料下載」項下下載使用。

 

五、請有意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01年6月12日(二)前檢送相關申請文件至研發處彙整,逾時不候。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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