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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補助教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即日起至101年6月8日止受理101年3月23日~7月31日出國之申請案

一、有關本校「補助教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即日起至101年6月8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本次受理自101年3月23日至7月31日止已出國或預定出國之申請案。若已於上次受理截止日(101年3月23日)前提出申請者,本次不須再提出申請,謹須補齊尚未繳交之相關申請文件至本處。

二、本案獎助經費由101年度研發處專項費用「國內與兩岸學術研討會補助」項下支應,因該項經費來源為國科101/1/1-101/7/31計畫管理費,依會計室表示配合國科會、教育部或審計部查帳規定,101年度7月31日前出國補助案須於101年度7月31日前檢據核銷。

三、有意申請補助者,請依本補助辦法規定檢附“向國科會或其它單位申請經費補助,但未獲補助或僅獲部份補助”之證明及相關申請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101年7月31日以前出國申請案。(*註:除登機證影本外,無法於受理截止日前取得之申請文件,至遲須於出國前補齊至本處)。

四、因本項經費來源為100年國科會管理費,依國科會規定不得用於與研究計畫無關之開或非執行期限內之開支。故本補助差旅費報支時,須留意用途及期限,若確為執行計畫之需要,請在「備註」一欄註明「執行國科會計畫成果之推展所需,…」等說明字眼。

五、惠請各教學單位轉知以上重要補助訊息予所屬全體教員知悉並公告週知。

六、下載申請表及各補助辦法要點,請至研發處網站/法規表單(獎勵及補助)

七、本案業務承辦人:研究發展處 陳明珠(分機:8401) E-Mail:chu61@nuk.edu.tw

[20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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