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有關102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

一、  教育部函有關本(102)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請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乙案,請 查照。

二、  依據教育部102219日臺教高()字第1020024469號函辦理。

三、  按上開函以,為利評選活動順利進行,請本校依旨揭要點辦理遴選及推薦後,填具推薦表連同特殊優良事蹟證明文件資料(推薦表記錄欄位內請敘明遴選經過及結果,並確按填表說明依式填寫及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於10241日(星期一)前由本校以函報教育部彙辦,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另有關被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學校確實嚴格審查,教育部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四、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評選推薦表與填表說明電子檔,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子公告欄內下載使用。

五、  請貴院(中心)依旨揭要點確實審查,如有推薦人選請填具推薦表連同特殊優良事蹟證明文件資料(推薦表記錄欄位內請確按填表說明依式填寫及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於10238日(五)中午前送本室彙辦

六、  本案承辦人:王啟人、分機:8801E-mailcancri1823@nuk.edu.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