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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正】本校新修正之教師升等評分準則於102年8月1日起實施,敬請於102年8月1日提升等之教師採用新表格

配合本校新修正之教師升等評分準則於102年8月1日起實施,並修正「國立高雄大學教師升等評分表」及因應教育部授權本校自102年8月1日起自行審查教師資格新增「國立高雄大學辦理以著作(技術報告、作品、體育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及「教師升等資料檢查表」,敬請102年8月1日提升等之教師採用新表格,謝謝!

相關法規請參考-本院法規→/p/404-1021-403.php
相關表格請參考-本院表單→/p/404-1021-40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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